金铲铲之战助手5月2日报道:自2018年5月起,刘某将带有“HUAWEI”、“HONOR”等标识的液晶显示屏和外置玻璃屏组装加工成屏组件。通过“宣萱数字1”、“爱尚薇尔\",”和“威尔格Digital Technology”、“深圳恒泰通信配件中心”等网店销售。
刘某未经权利人许可,生产、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屏幕组件共计14139件,平均售价153.02元,销售总金额2165871.11元。根据被告人在刑事案件中的供述,结合屏幕组装行业的利润率,确定每台屏幕组装获利20元,故本案被告人侵权获利合计28.278万元。
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,请求程停止侵权行为,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,并支付经济损失50万元。
法院按照被告侵权利润的两倍计算赔偿金额,共计565560元。本案中,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,法院予以充分支持。程将赔偿106万元。